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受户籍性质影响,存在城镇与农村标准差别的赔偿项目主要有: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当前全国各地开展城镇农村标准统一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具体标准,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