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士兵退役证全称叫《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是退役军人的一类有效身份证件,同时也是参军经历和军人荣誉的象征。士兵退役证在现役军人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时获发。 所有退役军人,不管是军官、军士、义务兵退出现役均将使用统一的军人退出现役证件。这也契合了《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对退出现役军官、军士、义务兵统一称呼为“退役军人”的说法。 《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二条明确,“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这一做法背后的深意即是对退役军人工作的进一步规范统一,表达的是官兵一致、官兵平等! 实际上,近年来对于退役军人的规范统一工作一直没有停止。 成立了专门部门。2018年3月,退役军人事务部组建成立,整合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改变了以往军官、士兵退役分属不同部门负责的局面。 制定了专门法律。为了加强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退役军人保障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服务退役军人的专门法律,也使得退役军人工作有法可依。 规范了退役方式。以往,军官、士兵退役不但管理部门不同,退役方式也有明显区别,新施行的“逐月领取退役金”成为军官、军士均可选择的退役方式,让军官和士兵安置方式得到了统一,军官有的士兵都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第三条 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关心、优待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保障体系建设,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