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不允许离婚吗 |
释义 | 夫妻双方是否离婚,是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为准则。至于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是否存在身体残疾则并不是法院判断是否离婚的考虑因素。因此,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残疾人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双方的感情情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只是,如果一方存在残疾且生活困难的情况,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法院裁决。具体补偿有如下情况:1、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有优先权,如可以要求多分共有房屋,或者优先承租共同承租的房屋;2、离婚时身体健全一方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给予经济帮助;3、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还要优先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即可能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等问题方面优先考虑残疾人利益的情况。 一、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一定是对半分吗 夫妻离婚的时候财产不一定是对半分。 离婚时个人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双方如何分割房产?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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