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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忘记退货超过七天卖家不同意
释义
    一、买家个人原因,7天后还要退换货
    1.若是买家线上有说到是个人原因要退的话,可以进行挽留沟通处理,买家若是执意要退,可以直接说明已超过7天无理由售后期限,不支持退换, 支持保修。
    2.若是买家直接申请退货,并未在线上说明原因,可以打电话咨询买家,让买家在线上确定是个人不喜欢要退。我们可以根据买家所说的个人原因进行拒绝退货处理,并说明已超过七天,不支持七天无理由。
    二、质量原因7天后退换货
    1.超过7天后,15天内,买家申请质量原因退换,卖家需核实是否为商品本身质量原因,若是商品确定为质量原因,则可以跟买家先进行沟通补偿处理。可以进行协商赠送小礼品或者补偿让利。
    2.若是买家执意要退货,需跟买家说明运费由买家承担。因为已过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卖家不承担运费。 必要的条件下,可以进行折旧处理。
    3.若是包装破损或者已经扔掉无法提供原包装,需向买家索取包装费。
    4.超过七天,同时超十五天售后服务,这样的时间段时,只能找淘宝官方客服进行处理;这里需要买家提交真实凭证进行下一步的处理。卖家亦可通过聊天记录进行取证提交官方处理。
    买家退货时应当将商品本身、配件及赠品一并退回。赠品包括赠送的实物,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如果赠品不能一并退回,经营者可以要求消费者按照事先标明的赠品价格支付赠品价款。
    以上就是有关忘记退货超过七天卖家不同意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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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4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