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法第二百零九条内容主要是对不动产权的设立、变更等情况进行了规定,明确说明了相关事项是需要经依法登记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未进行登记,那么相关产权是不发生效力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