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已还,对方不承认还起方我怎么办 |
释义 | 债务人欠钱不还,有欠条即使其不承认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在查明真相的基础上进行判决,与对方是否承认欠条没有太大关系。起诉时应当携带身份证、起诉状及副本、欠条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法院判决对方偿还欠款的,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履行的,债权人还可以自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有人欠我钱电话不接怎么办 1.协商方式:如果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如果对方在十五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二、拖欠债务的情形可以怎么解决 拖欠债务的情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和借条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对方还钱,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内仍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在法院判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做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种方式有执行力的保证,但是用时较长。 3.支付令:债权人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来索要欠款。该种方式成本较低,但是容易失效继而转入诉讼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成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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