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换新单位医保怎么衔接? |
释义 | 换工作医保的衔接方式如下: 1、社保的转移申请在新投保进办理,不需到原投保地; 2、办理社保转移不需要离职证明,但要有新投保地的参保证明; 3、可同时申请办理医保转移,但目前医保转移只转移缴费年限记录; 4、社保与户口、档案无关。社保转移是在当事人申请后,由社保系统内部衔接。 医保办理流程是: 1、先准备好参保人本人的身份证; 2、户口本以及用人单位相关资料,到当地医保中心的医保窗口申请办理,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按照程序办理医保,办理好后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综上所述,在原单位离职后,到新的单位上班,原单位会在员工辞职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然后由新单位可以给员工继续缴纳社保。要到新单位参保的社保机构办理接收函,看新单位当地的社保机构是否愿意接收,如果愿意的话会开具接收函等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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