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中小学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
释义
    

法律主观:
    


    中小学小卖部暂行管理办法:一般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如确有需要设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法律客观: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学校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者学生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意见,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学校应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听取师生家长对食堂、外购食品以及其他有关食品安全的意见、建议。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4 9:4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