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工资与退休金的关系 |
释义 | 劳动者若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工资与退休工资有关系,这是因为到劳动者退休时,要以档案工资计算劳动者的退休金;若劳动者是企业或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的工作人员,档案工资与劳动者的退休时的养老金没有关系,退休时,计算养老金的基础不是以档案工资,而是以劳动者的缴费工资、个人帐户储存额及你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 一、当月退休手续没办完如何发退休金 手续齐全没有问题,当月办理退休,手续齐全,当月办好,次月开始发退休金。 退休工资是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退休手续如下: 1、需要材料: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增发待遇资料及复印件(服现役档案等)、一寸相片两张、养老金缴费本或关系接续卡; 2、用人单位正常营业的单位职工办理退休,由单位经办人员在退休审核后5日以前将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账号报待遇科,次月通过银行代发上帐,银行存折到单位领取; 3、个体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时,才办理退休审核通过后的次月,养老保险金直接打入缴费时开的银行存折。 二、无锡市退休工资如何计算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九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依照《档案法》第七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健全本单位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指导本单位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 (四)监督、指导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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