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糖尿病夫妻能离婚吗 |
释义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次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糖尿病如何影响夫妻关系与婚姻稳定性? 糖尿病是一种慢性疾病,对夫妻关系和婚姻稳定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首先,糖尿病需要患者进行长期的治疗和管理,包括定期检查、药物治疗和饮食控制等。这可能会增加夫妻之间的沟通和协调的难度,特别是当一个配偶需要在日常生活中提供额外的支持和照顾时。其次,糖尿病可能导致患者情绪波动、疲劳和性功能问题等身体和心理方面的挑战,这可能对夫妻关系的亲密度和性生活造成影响。此外,糖尿病的治疗和管理也可能给家庭经济带来一定的负担,这可能会增加夫妻之间的压力和紧张。因此,夫妻双方需要加强沟通、理解和支持,共同面对糖尿病带来的挑战,以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性。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但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若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或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况,调解无效后也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同样应准予离婚。双方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后提起离婚诉讼时,也应准予离婚。对于夫妻关系中受到糖尿病等疾病影响的情况,夫妻双方需要加强沟通、理解和支持,共同面对挑战,维护婚姻稳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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