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宅基地改名手续? |
释义 | 农村宅基地换名需满足条件,包括转让人拥有多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符合分配条件等。宅基地可能被收回的情况有:超出标准面积、闲置荒废、非法占据耕地林地、违规购买、非集体成员继承、五保户留下、国家征用等。 法律分析 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双方持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以下为农村宅基地换名需要满足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宅基地哪些情况会被收回? 1、超出标准面积的宅基地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2、闲置荒废的宅基地 空闲的宅基地,因年久失修而导致房屋倒塌的宅基地,在国家回收范围内。 3、非法占据耕地、林地的宅基地 在耕地、林地等非村集体规定的区域上的宅基地,不会予以确权,要被回收。 4、城镇居民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 属于违反规定的情况,这宅基地将予以回收。 5、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 因为非集体内部成员不享有宅基地继承权,所以国家将予以回收宅基地,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进行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6、村集体内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 五保户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财产,国家予以回收。 7、国家征用的宅基地 为建设开发新农村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国家会征收部分农村土地用于建设某些工程,给农民相应补贴,这类土地要回收。 结语 宅基地的变更登记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转让人拥有多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转让行为经集体组织同意,并且宅基地使用权与房屋一并转让。宅基地可能会被收回的情况包括超出标准面积、闲置荒废、非法占据耕地、林地、违反规定购买的农村宅基地、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宅基地、五保户留下的宅基地以及国家征用的宅基地。根据具体情况,国土资源部门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回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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