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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
释义
    个人档案的存放地点有三种选择:就业单位、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和学校。就业单位可接受档案并转移户口,人才交流中心需持报到证报到并存放档案,学校可保管档案但时间有限,两年后如无接收地点将被退回原籍。
    法律分析
    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1、就业单位。
    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相关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
    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
    拓展延伸
    档案管理的最佳实践
    档案管理的最佳实践是确保组织内所有重要文件和记录得到有效的组织、存储和维护。这包括制定适当的档案管理政策和流程,确保文件的准确分类和标识,以便于检索和使用。同时,采用合适的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可以提高效率和安全性。此外,定期进行档案清理和归档,以确保只保留必要的文件,并且按照法律和合规要求进行保存。培训员工关于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最佳实践也是至关重要的,以提高整个组织对档案管理的意识和执行力。通过遵循最佳实践,组织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其重要文件和记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风险,并满足法律和合规要求。
    结语
    合理的档案管理对于个人和组织都至关重要。个人可以选择将档案存放在就业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保管。而对于组织来说,制定适当的档案管理政策和流程,采用合适的电子化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定期的档案清理和归档,以及培训员工关于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和最佳实践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遵循最佳实践,个人和组织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档案,提高效率,减少风险,并满足法律和合规要求。
    法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
    跨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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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1: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