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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公司法的主要原则都有哪些?
释义
    一、鼓励投资原则。
    公司首先是股东投资的工具,公司法的重要原则之一就是鼓励投资’便利投资,激励投资。在全球经济激烈竞争的背景下,各国经济的竞争不仅是产品、市场的竞争,更是制度的竞争。制度的竞争,无论是顶端竞争,还是底端竞争,其实质都是比试谁的规则最优,谁更能吸引投资者,谁更能为企业成长、发展提供最优越的制度环境。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因此,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一改原来过分强调规范、限制和管理的立法价值倾向,转向对投资者提供便利、服务与激励的立法价值取向,如大幅降低最低资本额、放宽出资形式、允许分期缴纳出资、取消股份公司设立审批等,都是鼓励投资原则在立法上的体现。公司自治原则。公司自治是私法自治在公司法领域内的体现,含义是:允许公司在法定范围内自主决定公司的一切事项,允许以章程、决议及约定排除任意性条款的适用,审慎设置强
    行性规范,努力维护公司行为的效力。原有公司立法留给公司自治的空间过于狭小,2005年修正率遵循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尊重股东权利,加强公司自治,从片面、过度的防范、管理与控制转向对公司自治的尊重,适应了公司法发展的内在规律性要求。
    二、股东平等原则。
    股东平等原则,指在各股东之间基于股东身份而发生的法律关系中,应该给予股东以平等待遇。股东平等的出发点是主体平等、实质平等,包括四重含义:所有股东的法律人格一律平等。基于同类股权,股东的权利义务的性质与类型是相同的,禁止歧视待遇。股东平等原则不排斥股权在具体内容的差异,如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差异。股东权利的享有和行使在现实状态下存在差异’如
    因为股份多寡而形成的分红差异,这一差异可以依据股东所持股份增减而发生转化。股权行使应基于诚信原则,禁止股东权利滥用。股东是公认的最主要的公司利益相关者,股东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平等原则在公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平等保护投资者利益、调动投资者积极性的客观要求。它一方面承认多数股东凭借资本多数决控制公司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对多数股东滥用控制权欺压少数股东保持警惕之心,通过课以股东间的诚信义务、禁止股东权利滥用、抑制多数股东控制权的行使、保护少数股东的特别规则等手段,来努力实现股东间实质意义上的平等。石家庄律师网所以,股东平等区别于股份平等。
    股份平等是指同类股份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股份平等的出发点是资本平等、形式平等,由此必然要求少数资本服从多数资本。资本多数决这一计量化的决议方式内在地蕴涵多数股东权力扩张的逻辑,所以导致了股份平等原则内含的“资本多数决”与股东平等内含的“禁止权利滥用”之间存在着深层的抵触。可见,7股东平等与股份平等之间存在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差异,前者对后者有矫正作用,能够实现“矫正的正义”。
    现代公司法强调股东平等原则正体现了法治对于实质正义的追求。股东平等原则在我国公司法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我国绝大多数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绝对集中,多数股东与少数股东之间的矛盾比其他国家、地区更为突出、更为普遍。2005年《公司法》修正案新增的许多规定为实现股东平等原则而设,如少数股东的股东会召集权和主持权、累积投票等。保护利益相关者原则。现代公司不再仅仅被当作股东单一主体的利益工具,而被认为是股东、管理者、债权人、职工等诸多利益相关者利益的集合体。在现代社会,一方面,公司的设立和运营离不开各个利益相关者的要素贡献;另―方面,随着公司的规模扩大和实力膨胀,公司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力越来越强大。因此,保护股东、管理者、债权人和职工等所有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不是仅限于股东的利益,是现代公司法的一项基本理念。
    主要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社会除了在积极推动市场经济主体不断稳健持续的发展,更要保护相关权益人合法权益,相关投资人在进行投资时,也应该拥有一定的权力对自己投资的公司进行相应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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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3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