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一、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 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