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再审案件审理程序
释义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是否立案
    驳回起诉上诉后二审会立案。如果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的,则一审判决自二审判决送达时即生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二、民事诉讼普通程序几个法官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有几个法官,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决定。普通程序,需要组成合议庭。一般可以是1个审判员,2个陪审员,2个审判员,1个陪审员或者3个审判员,没有强制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三、民事诉讼法中的二审起诉条件是怎样的
    1、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经过阅卷、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迳行判决、裁定。
    2、经过审理,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3、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即视为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0:4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