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法再审规定概述 |
释义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包括:1.立案或驳回起诉错误;2.有新证据推翻原判决;3.原判决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伪造;4.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5.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6.原判决遗漏诉讼请求;7.据以作出原判决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8.审判人员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 法律分析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拓展延伸 行政诉讼法再审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行政诉讼法再审规定的适用范围和程序是指在行政诉讼中,当一方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认为其违法或不当时,可以提起再审程序进行复审。再审程序主要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再审的适用范围包括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的审查。再审程序一般包括再审申请、再审受理、再审审查、再审决定等环节。再审的目的是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法治的实施。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当事人符合再审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再审,以确保公正审判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再审程序适用于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行为,涉及合法性、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等方面的审查。再审的目的在于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维护行政法治的实施。通过再审程序,当事人有机会提供新证据、推翻原判决,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错误,确保司法公正和法律权益的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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