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国前党的老同志待遇政策回顾 |
释义 | 根据入党时间不同,补贴标准有所不同。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年补贴180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年补贴1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年补贴960元。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 法律分析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800元(150元/月);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1440元(120元/月);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每人每年补贴960元(80元/月)。已享受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老党员,不执行上述补贴标准,按每人每年600元(50元/月)标准申报。 拓展延伸 建国前党的老同志待遇政策演变与影响分析 建国前党的老同志待遇政策演变与影响分析是对建国前时期党对待老同志的政策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估的研究。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对老同志给予了较为优厚的待遇,包括经济、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保障。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老同志待遇政策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通过对政策演变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政策的调整与时代背景、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等因素密切相关。同时,这些政策变化也对老同志的生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既有积极的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深入分析建国前党的老同志待遇政策的演变与影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和政策的发展,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和启示。 结语 建国前党的老同志待遇政策演变与影响分析,是对建国前时期党对待老同志的政策进行全面回顾和评估的研究。政策调整与时代背景、经济发展、社会需求等因素密切相关,对老同志的生活产生了深远影响。深入分析这一演变与影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历史和政策的发展,为今后的政策制定提供借鉴和启示。 法律依据 《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有关情况调查登记上报工作的通知》第三条工作要求做好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有关情况调查摸底,落实好有关生活补贴待遇,是一件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党(工)委领导一定要充分重视、认真审核,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抓紧工作,并与民政、财务等部门协调配合,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此次重新调查摸底、补充申报后若再有遗漏,所遗漏老党员自2006年1月1日起至其去世或丧失党籍之日的全部生活补贴由遗漏的党(工)委负责全额补发,上级组织。部门将不再补充申报、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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