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的,在北京有合法稳定的工作是可以申请本地的居住证的。具体的申请材料如下: 1、若申请人以《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若申请人以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申请居住证,则不需提供《暂住证》)。 3)申请人的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①选择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合法稳定就业证明,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②选择合法稳定住所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③选择连续就读的:提供连续就读证明,同时,若申请人的现住地址与《暂住证》不一致,还须提供与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2、若申请人以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作为居住时间证明,需提供如下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的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连续缴纳6个月的起止时间是指,申领当月的上上月前推连续缴纳6个月)纳税凭证或社保凭证。(个税或者社保证明,需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来提交定制证明申请。) 3)与网上申请居住证时所填现住地址一致的在京住所证明。 一、居住证办理程序 1)办理人填写《居住证申领表》,并将《居住证申领表》和办理材料提交给窗口受理人员。 2)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材料。 3)窗口受理人员核对人员信息和翻拍材料。 4)拍照。 5)窗口受理人员打印居住证受理回执单,并发放给办理人。 6)相关委办局复审材料(非现场复审)。 7)制证中心制作居住证(非现场制作)。 8)办理人领取居住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