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欠条有效吗 |
释义 | 离婚后前夫欠条写婚前自己一般是不需要偿还的。但若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清偿。 一、婚前债务对婚后财产有没有影响 婚前债务对婚后财产一般不会有影响。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或者另一方对该笔借款作出追认或同意负担,则由双方共同承担。 二、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时双方要承担吗 夫妻一方的债务离婚之时一般不不是双方共同承担的。但如果债务人或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个人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应当将该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男方负婚后债务吗 男方负婚后债务的。但一般仅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该债务系女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认定为其个人债务,由其自行承担清偿责任,男方不承担清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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