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 可与船公司直接签订运价协议。 2、 可以自己公司的名义签发海运提单。 3、 可接受货运代理同行的委托货单。 4、 极大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 5、与船公司进行合作一船必须得有 。 6、可填开海运业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第九条 中国籍船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设置的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以及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的关系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船用设备、部件和材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相应证书、文书。证书、文书的清单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制定并公布。 设立船舶检验机构应当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许可。船舶检验机构设立条件、程序及其管理等依照有关船舶检验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持有相关证书、文书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船舶、海上设施、船运集装箱以及重要船用设备、部件和材料,并应当依法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