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赠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过户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的产权证书; 4、赠与合同; 5、赠与公证书; 6、需要的其它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受理后多久可以领取房产证 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即可取得房产证。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登记。房地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二十条,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 二、婚前房产如何加名字 婚前房产加名字的具体流程为: 1、提前准备好房屋产权证、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2、到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受理后,工作人员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登记,颁发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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