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申请失业证需要哪些文件? |
释义 | 办理失业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居委会证明、照片和失业申请表。拿这些材料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领取救济金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凭证。办理失业证需要确定身份和进行失业登记,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照片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可按月持失业证和身份证到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分析 补办失业证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2、居委会的证明; 3、照片一张; 4、失业申请表。 拿这些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 《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领取救济金,并凭《失业证》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由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失业证》。《失业证》由市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失业证怎么办理: 首先是确定身份。失业人员要取得原工作单位发给的能证明其失业的证明材料。对因履行劳动合同或辞退、除名、开除等发生争议的,应取得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等。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颁发的《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其次是失业登记。《失业保险条例》第16条还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区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结语 补办失业证的材料简单明了,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居委会证明和照片一张,还有失业申请表。只需将这些材料带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即可。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还可以按月领取救济金、享受免费职业介绍等优惠政策。办理失业证需要确定身份并进行失业登记,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人员应及时办理失业登记,以便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三章 公平就业 第三十一条 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采取特别扶助措施,促进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三条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人的退休、退职,由省、市、自治区革命委员会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具体办法, 其各项待遇,不得高于本办法所定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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