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质押贷款可作为质押物质的,主要有以下几类: 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存单。 (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 (3)股份、股票。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一、押品的名称是什么 抵押品一般是指,不动产,包括房屋、土地、汽车、机器等价值较大的实物形态的资产;质押品主要指所有者的权利证书。抵押品在抵押给债权人,办理完抵押手续之后也表现为质押形式。抵质押品包括对公、对私、外汇业务等发生的全部抵质押品,包括存款单、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汽车产权证、汇票、支票、本票、债券、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及其他权利证书。 二、股权质押和存单质押的区别有哪些 1、概念不同: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 2、流程不同: (一)、股权质押流程 1、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填写表格等材料; 3、现场材料提交; 4、领取股权出质通知书。 (二)、存单质押流程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二条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