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赔付与结案的先后顺序 |
释义 |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通常需要先进行赔付,然后再进行结案。若被保险人出险并确认符合保险理赔条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审核相关资料并核保无误后进行理赔,如果资料审核通过,则理赔完毕结案。不需要本人到场,可以委托别人代为递交理赔资料。在出险后,需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如交警证明、行驶证、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收据、病理检查报告等。若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在所有手续完成之后才会结案,而赔付也是流程中的一项必要步骤。因此,流程的顺序应该是先进行赔付,然后再进行结案。 若被保险人出险,确认自己已经达到了保险理赔条件,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派遣专业人员进行核实,被保险人也需要准备好申请理赔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比如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病理检查报告等,保险公司在审核完相关资料,核保无误后就会开始进行理赔,理赔完毕则结案,如果资料审核未通过,则保险公司不会进行理赔,会发出拒赔通知书且告知拒赔理由。 一、保险赔偿需要双方到场吗 不需要的,可以本人去,也可以委托别人去,在之前带上齐全的理赔资料(交警证明、行驶证及驾驶证复印件、定损单、修理发票及清单)包括银行帐号信息及身份证复印件,可以委托他人递交给保险公司。现在很多保险公司推出快速理赔的流程,不需要本人到场就可以理赔。在出险以后报警、勘察定损以后,递交理赔单证,被保险人应当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保险公司提交事故的必要单证。在递交了车险理赔所有的单证,车主就基本完成了车险理赔流程,可以安心等待保险公司的领取车险理赔款通知。 二、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能不能找肇事方 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是跟保险合同有关,但依然可以再同肇事方协商。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结语 在处理保险理赔时,应该先进行赔付再进行结案,避免被保险人因流程顺序颠倒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尽快处理理赔申请,避免被保险人因等待时间过长而影响生活。若被保险人遇到理赔问题,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肇事方寻求协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人后,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赔付不合理时,被保险人可以与肇事方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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