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兰州李氏犯罪集团父亲是谁 |
释义 | 兰州李氏犯罪集团父亲貌似是省高检的一个副检察长,很多年前的事情了 。 一、犯罪集团认定的最新标准 1.犯罪集团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组成的犯罪集团的目的是共同犯罪。在这一点上,犯罪集团、黑社会组织和犯罪团伙并没有明显的区别。实践中的实际情况是,犯罪集团的数量往往多于犯罪集团,但少于黑社会性质组织。 2.犯罪组织相对固定。犯罪集团具有固定组织的特征,这是区别于犯罪团伙的一个重要特征。犯罪团伙的组织成员不是固定的,团伙成员往往变化很快。虽然有一两个核心成员,但没有明显的首要分子。 3.犯罪集团有预谋、有计划地进行犯罪活动。无论是团伙犯罪、集团犯罪还是黑社会性质犯罪,都是共同犯罪。团伙犯罪是普通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来说,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没有关系。只有少数团伙犯罪,领导者和被领导者之间的关系不稳定。 二、恶势力犯罪集团 是指符合恶势力认定的一切条件,同时又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犯罪组织。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恶势力犯罪集团他成员,是指明知或者应知是为共同犯罪而组建的相对固定的犯罪组织,仍然接受首要分子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并参与该组织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邪恶的犯罪集团应该系统地进行许多犯罪活动,这些活动可能伴随着非法活动。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首要分子要对他所组织、领导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之所以确立这一原则,是因为首要分子是提供建议、计划犯罪并指挥他集团成员在犯罪集团中实施犯罪活动的人。因此,集团所犯的一切罪行都在首要分子的主观犯罪故意中,也是在他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下实施的,应对集团所犯的一切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