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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郑州提取公积金的方法
释义
    

法律主观:
    


    1、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提取证明到郑州市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任一网点申请 提取住房公积金 。 2、经初审后:若发现提交资料有缺失或无用的,当场退回给申请人,并给出不能通过的原因。申请人可将材料备齐后再次前往管理中心办理。 3、收到答复:初审通过的,在受理申请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退还所提交的资料正本。 4、银行放款:到开户银行办理提取转账手续,逾期无效,提取款项由经办银行划账至申请人本人银行储蓄存款帐户。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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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4: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