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也就是说盖章就等于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签字或盖章是并列关系,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