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的信用政策包括: 1、信用标准是企业同意向客户提供商业信用而提出的基本要求,通常以预期的坏账损失率作为判别标准。如果客户达不到企业的信用标准,则不能享受企业的信用或只能享受带有附加条件的信用; 2、信用期限是指企业允许顾客从购货到付款之间的时间,或者说是企业给客户的付款时间。信用期过短,不利于竞争和销售;过长则可能导致收款费用增加,应收账款和坏账损失风险; 3、企业为了尽快收回货款,加速资金周转,减少应收账款成本,可以在信用期限内再规定一个优惠期限,如果客户在优惠期限内支付货款,则可以享受一定比率的折扣,这种折扣就是现金折扣,优惠期限就是折扣期限; 4、收账政策指企业的信用条件被违反时,企业应采取的收款策略,涉及的方面包括对应收账款的监控和逾期货款的追索。 法律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 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