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有哪些 |
释义 | 不属于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包括: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无需贴花; 6、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无需贴花; 7、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8、会计、审计合同,无需贴花; 9、工程监理合同,无需贴花; 10、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1、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12、商业票据贴现,无需贴花; 13、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无需贴花; 14、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15、培训合同,无需贴花。 缴纳印花税的方法如下: 1、贴花法:纳税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计算应纳金额,购买印花票据贴在应税凭证上;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 3、按期汇总缴纳法:同一种类的应纳税凭证如果需要多次贴花,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期汇总缴纳,汇总缴纳的期限是一个月,一旦缴纳方式选定一年之内饰不能更改的; 4、代扣代缴法:从纳税人的收入中扣除应纳税额并代为缴纳。 综上所述,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用缴纳印花税;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印花税还可以委托代征,税务机关委托经由发放或者办理应税凭证的单位代为征收印花税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