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没了,遗失一方应当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前往登记结婚的登记机构提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查实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一、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样式:我单位某某某与某某单位的某某某于某某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在某某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结婚证的作用是什么? 结婚证能够证明两人之间有婚姻关系,有夫妻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对于持有结婚证的人来说,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也就是如果别人破坏夫妻关系,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结婚证遗失可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