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过了二年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强制执行的2年期限过了的,当事人仍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对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的,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提出异议,而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则不予执行。 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1、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规定有: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2、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3、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批准; 4、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5、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一、判决书内容包括: 1、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2、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3、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4、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5、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综上所述,判决生效后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的规定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自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执行;超过两年的,法院将不再受理执行申请。 三、强制执行多久会抓人 强制执行多久会抓人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强制执行时,如果法院发现败诉方,也就是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就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期限不超过15天; 2、如果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则一般不会发生拘留,只要继续配合完成执行就可以。 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流程如下: 1、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二、不配合完成执行的后果如下: 1、如果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严重,会依法受到处罚; 2、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法院判决书下来后,败诉方有义务在判决书要求的时间内履行判决,这是法定的义务。如果有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可能会被依法拘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三条 申请执行人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不予执行。 被执行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后,又以不知道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请求执行回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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