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员工提出辞工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不让走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三十天届满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