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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管辖区异议发回再审的档案如何整理
释义
    

法律主观:
    


    受诉法院收到当事人提出的 管辖权异议 后,应当认真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需召集双方当事人听证。对当事人所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区别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 当事人就地域 管辖权 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依照我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 诉讼 。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 申诉 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当事人就 级别管辖 权提出异议。级别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就 一审 案件审理方面的分工。受诉法院审查后认为确无管辖权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告知双方当事人,但不作裁定。受诉法院拒不移送,当事人向上级法院反映并就此提出异议的,如情况属实确有必要移送的,上级法院应当通知受诉法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对受诉法院拒不移送且作出实体判决的,上级法院应当以程序违法为由撤销受诉法院的判决,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以上就是分析的关 于管辖权异议裁定可以发回重审吗 问题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可以看出,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得,管辖权异议裁定是可以发回重审的,只是管辖权异议上诉的内容以及情况必须属实。这样相关机构才能更好地裁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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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21: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