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加工承揽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定做项目。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应进行的工作,对定作物的规格、数量和价款作明确约定。是承揽合同的必备条款。 2、材料的提供。定作物所需的原材料提供方、原材料品名和规格。 3、数据的提供。定做物的技术数据及图样、样品要求。 4、承揽方式。即承揽人完成工作的方式,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 5、定作物的品质.定作物的品质及质量保证。 6、定作物的交付和验收。主要约定定作物的交付时间,及验收时间和方式 7、转包。针对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约定。 8、双方权利义务。就加工承揽项目的具体情况进一步明确各方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 9、留置。若定做人未按时支付报酬,承揽人有权留置定作物。 10、就是合同违约及争议处理方式等约定。 一、加工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 当事人可以在承揽合同中约定好付款方式。 报酬条款的订立报酬条款是承揽合同非常重要的条款,报酬支付的方式、时间对合同各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影响甚巨。对定作人而言,付款时间越晚越符合其利益,他可以借此约束箝制承揽人,进而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甚至要求获得后续服务。 相对而言,承揽人却希望尽早获取报酬,最好的支付方式是在合同订立后即付款,至少也要分阶段或分期付款,这样不至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陷于非常被动的境况。因此,在签订承揽合同时,无论定作人还是承揽人,都十分关注报酬条款的签订,当然,报酬条款的最终确定不仅仅取决于各方的谈判能力,更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及市场因素,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相对而言,定作人的优势是较为明显的。 二、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1、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 2、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定作方的要求。 3、当事人双方必须遵守《民法典》的规定,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否则,视为无效经济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