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释义 |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是: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资产总额的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占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50%以上; 3、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净资产额的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一、公司法上市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条件有: 1、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 二、小微企业和企业有什么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企业的适用范围只包括企业,但小微企业的适用范围除一般企业外还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2、划分标准不同企业是根据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这三项指标来划分的,而小微企业的划分指标,包括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如建筑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以下的为小型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企业税收优惠有哪些 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包括出资方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公司设立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根据相关法律,对于企业改制重组时所涉及的契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非公司制企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3、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4、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5、对于企业合并和分立,企业承受原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6、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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