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拒绝对方行使探视权,那么会引起对方起诉,如果对方起诉就有可能会导致抚养权的变更。探视权的行使是有法律保障的,如果对方不允许探视子女,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父母判决离婚时判决子女抚养权归一方,另一方多次且长期拒绝其行使探视权,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来评估是否变更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