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若卖方未告知买方房屋属于凶宅,而是隐瞒相关事实,使得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的,买方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且要求赔偿相应损失。若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买方知情的,出卖人不构成违约,买方不得主张解除合同,也无权要求退房。但是双方当事人若能够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