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到辖区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证明两个身份证为同一人,然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房产解押,最后持房产证,原籍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变更至保留的身份信息名下。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销售价格;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销售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6、房屋所有权证书;7、买卖合同(原件);8、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9、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办理手续时需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如是房改房,需提供原售房单位的证明,写明因供暖原因允许将产权人变更为配偶的名字;如是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夫妻双方写变更申请并简单注明理由、结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