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销户的提取方式(租赁自住住房提取等)每12个月可以提取一次,销户提取(出镜定居提取、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等)的只能提取一次。 部分提取额度 1、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偿清个人住房贷款:以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限; 2、提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前偿还定期住房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从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合计可提取存储余额 3、职工租赁公共租房:按实际支付房租全额提取 4、租赁商品房提取的: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最高额度年提取金额不超过15000元 5、重大疾病:提取金额为当期实际发生的应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二、有关于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都有哪些: 1、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2、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3、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4、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5、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6、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