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所谓团伙,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临时纠集起来的一种犯罪组织形式。犯罪团伙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式。特点是:(1)团伙组织成员具有纠合性和流动性的特点;(2)组织形式松散,无严密的组织纪律,无固定的团伙头目和固定的骨干成员,无明确的分工,也无严格的纪律约束,靠成员之间的共同兴趣和心理默契来协调行动;(3)无周密的犯罪预谋,无固定的犯罪目标,其活动具有随意性、突发性、地域性、数罪并犯等特点。犯罪团伙的这种临时性、随意性等特点也是与犯罪集团的区别。因此,一般打架三人以上就可以认定为犯罪团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