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形下按假药论处 |
释义 | 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法律分析 药品管理法规定按假药论处的情形,主要包括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三)变质的药品;(四)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二)被污染的药品;(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拓展延伸 药品管理法规定中的情形和假药处罚措施 药品管理法规定中的情形和假药处罚措施涉及到医药行业的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问题。根据相关法规,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情形包括药品生产、销售、使用中的违法行为,如生产假药、销售过期药品等。对于涉嫌假药的情况,法规明确了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刑事追究等。药品监管部门会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以保护公众免受假药的危害。同时,法规还规定了对合规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促进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可以有效维护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结语 药品管理法规定中的情形和假药处罚措施涉及到医药行业的监管和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问题。执法机构将对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以保护公众免受假药的危害。同时,法规还规定了对合规企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以促进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通过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规,可以有效维护公众的用药安全和健康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置,下同)、销售假药。有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即为假药: (一)药品中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这两种情形为假药。 有这些情形的,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字号而未取得批准字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以上六种情形按假药论处。另外明星代言明知是假药的药品会被追究刑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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