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下是 一审 和 二审 的区别: 1、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2、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 3、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暂时想到这几点,应该还有...... 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下达调解书的,当事人事后反悔,也不能就调解书进行上诉。这就是法官积极促使双方调解的原因,避免了二审被改判的风险,同时还能尽快结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