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卖了, 对方一方不在场什么原因 |
释义 | 卖的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产权人是两个人的名字,需要两个人都到场,共同办理过户。若是一方不到场,也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我国法律规定负共有财产的处分应当有所有共同共有人进行处分,该处分行为才有效,目的是为了避免不必要就纠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七条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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