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开展普遍的宪法教育,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和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设立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关于宪法教育是普及宪法知识,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培育和塑造宪法文化,使全社会尊重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