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指引 |
释义 | 交通事故,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意外事件之中频率较高的一类事故,在当今的法治社会,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权、减损,是每一个人都必须掌握的常识性知识储备,当交通意外来临之际,如何沉稳有效的应对?今天,我来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指引,站在律师的角度带你们入门。 第一部分 受理条件 1.1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纠纷都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的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交通事故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⑴是否发生交通事故; ⑵是否发生人身损害结果; ⑶是否发生经济损失; ⑷是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⑸肇事行为与受害人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⑹诉讼时效。 1.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首先,我们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受害者遭受多少损失的事实或者适用更高赔偿标准的证据。 1.3人身损害结果是指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接受医疗、伤残或死亡的结果。 我们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受害者发生了多少损失的事实(包括医疗尚未终结,损害结果尚不能固定的。这通常是作赔偿预算时考虑的问题,可以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可以量化的时候再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1.4诉讼时效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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