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汾小孩上户口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户籍登记不得以超生、未婚生育等理由拒绝办理; 3、其他规定。 小孩上户口新规定有: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应当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户籍登记不得以超生、未婚生育等理由拒绝办理; 3、其他规定。 婴儿上户口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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