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客观必然性的认识 |
释义 | 本人认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交易之所以存在着以上渠道,尤其是上市之外的那些渠道即场外交易的渠道能够得以存在和发展,其客观必然性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是对监管当局金融抑制政策的反映我国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其原因,首先是对监管当局所选择的金融抑制政策的反映。在国内储蓄大于投资因而货币资本并不短缺的情况下,之所以还存在着体制外股权交易市场,主要原因是金融监管当局垄断了体制内金融资源的控制权,而且,监管当局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又存在着严重的所有制偏见。举例来说,迄今为止,发展10多年的正规股票市场并没有给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以太多的支持。正因为如此,在改革以后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和乡镇企业基本上都是通过体制外资本市场来融资的。既然融资如此,其股权的交易自然也随之游离于正规的股票交易市场之外,于是,体制外股权交易市场的出现就是必然的了。 2、是股份公司产权流动的内在要求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组织形式,产权明晰和产权流动是其最重要的特征,《公司法》也是根据股权可以自由转让的原则来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制度的。国内外股份制发展的实践都证明,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其股权都要流动,只是流动的方式不同而已。如果股权自由转让这一原则不能得以贯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就只是一份收入分配的凭证,而称不上资本的所有权证书,股票持有者便无法真正行使股东的权利,股份公司也难以在产权流动的过程中实现对资产的重组和对资源的优化配置。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体制外股权交易市场弥补了正规证券市场的不足,为股份公司尤其是非上市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流动提供了广阔的出路,从而促进了股份制改造的深入发展。 3、为股民变现股票提供了一条便捷的通道对持股的股民而言,相当一部分人在国家医疗制度、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和一些职工面临下岗的情况下,希望能变现股票或股权证以应急需;还有一些股民因工作调动或家庭迁移,也不想再持有原来的股票。在没有合法交易市场的情况下,体制外交易市场自然成为这部分股民变现股票的唯一渠道。尤其是地下交易,它不受时间、地点、方式的限制,不论是成都市冻青树大发电器城这样集中的交易市场,还是淄博市各证券营业部门口相对分散的市场,以及其他零星的交易点,股票买卖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交易中,当事人各方可以不受严格的交易规则的限制,而按约定俗成的习惯进行交易;不仅大额股票可以成交,小额零星的股票也同样可以成交,投资者甚至可以不通过中间商直接进行交易。正因为如此,自发性交易比起在公开、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所进行的交易,具有较大的自由性和灵活性,交易成本也较低,是许多股民变现股票的一条便捷的通道。正由于自发性股票交易存在着上述客观必然性,加上其规模有限,目前还没有、也不可能对国家合法股市构成明显的影响和冲击,所以两地政府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自发性股票交易市场采取简单的封杀打压和全面取缔的做法,而是从试验和探索的角度,让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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