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割如何处理 |
释义 | 一、夫妻共同财产继承分割如何处理 (一)夫妻一方去世的,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开始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继承遗产,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二)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另一半属于其配偶的个人财产,如果双方生前有关于夫妻财产的分割约定,按照约定确认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共有财产遗产如何分割 (一)共有财产遗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另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3、对于共同购置的财产,共有人之一死亡时,应当按照出资比例或共有人之间的约定,将应属于其他共有人的财产从共同购置的财产中分离出去,剩余部分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 4、对于通过合伙合同而形成的共有关系,在共有人之一死亡时,一般应结束这种合伙关系,被继承人原来的投资及应分得的利润、积累应从合伙事业的全部财产中分离出来,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5、对于共同投资举办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而形成的企业共有关系,股东之一死亡时,被继承人的股权可由其继承人继承,也可将其股份出卖,将所得的财产作为遗产用于继承。 三、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有什么规定 (一)夫妻一方死亡,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死亡一方的遗产。 (二)在留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按遗嘱继承。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遗产进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继承原则上实行均分,实践中处理时会结合实际的生活经济状况等灵活掌握。 (三)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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