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线扣款,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这个为应纳税所得额,今后计算 个税 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 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新个税 法规 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以及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 利息或者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