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租赁物自身的损耗或损坏,由出租人负责维修;如果是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有约定的按约定负责。出租人负有保持租赁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在租赁物存在瑕疵或被毁损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融资租赁物损坏的承担责任 融资租赁物出现损坏时,责任依法应由下列主体承担: 1、如果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如果承租人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二、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应由谁承担 租赁物的保管和维修应由出租人承担。出租人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但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因承租人过错造成的,由承租人承担。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租赁物因承租人的过错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三、出租房屋的有哪些安全责任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出租的房屋要符合安全的条件,不能危害承租人的人身安全,而承租人要按合同要求使用房屋,如果不正当使用房屋造成安全事故的,承租人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三条【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时承租人解除权】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